上星期逛網站,看到有網友對於法務部長王清峰提出廢除死刑,而有強烈的反彈聲浪,看了網友們的回應,內心實在感觸良多。我無法在贊成與反對中擇一而立,只想提出我的看法。
多年前曾經看過一位作家,為湯英伸寫了篇「贊成死刑的請舉手」的文章。大意是說原本單純的原住民青年,離開家鄉到都市謀生,卻因為客觀條件較弱勢(沒有高學歷),只能在一家家庭式的工廠(大約是,原剪報找不到了,只能憑大略印象敘述)工作,老板將他的身份證扣了起來以防他逃跑,每天給他超時的工作量,卻只給他微薄的薪資(其實就是壓榨啦!),事發當天,老板又在刁難他,老板娘也在一旁幫腔助勢,長期疲勞造成的壓力讓他突發怒火,在盛怒中殺死了老板夫妻和他們年幼的孩子。
照我們一般道德標準:殺人者死。
從事情始末來看,他原是被害者,雖然殺人是不對的,也不是非如此不可的手段,但他當下是被迫的,若不是雇主夫妻欺人太甚,他何至於此?但我們的法律依然判了他死刑。
那是將近二十年前的事了,我們的社會有因此變得更好嗎?我想大家應該都很清楚。
這二十年來,從媒體播放出的重大刑事新聞一件比一件更駭人聽聞,到後來,除非手法更加變態殘忍,不然大家都麻木了。想一想將近三十年前,一個李師科搶銀行案,就震驚全國,而如今,搶銀行也不是什麼大新聞了。同樣一件事,社會大眾的反應差這麼多,到底是怎麼回事?
是不是我們整體環境越來越冷漠?三十年前的社會,人情味仍濃,傳統道德感仍重,民風仍淳樸,安份守己過日子的人多,有非份之想的人少,社會環境相對之下也較安定。可是三十年後,科技進步了,政治開放了,資訊豐富了,可是我們內心的安定越來越少了。可見生活的平安和科技、資訊、政治的進步不一定成正比。
我們目前的環境由於內部政治長期對立而越來越功利,幾乎大部份攸關基本民生品質的事都被拖延或擱置,只有跟選票有關的議題才會被重視,候選人要求勝選,急於表現給選民看,一旦選舉季節過了,就沒什麼聲音了。但對於絕大多數的選民來說,安穩的生活品質才是他們最想要的。
我們不要一遇豪大雨就鬧水災、土石流的生活環境,我們不要一個沒有長遠思量而急就章的實驗式教改,我們不要書唸一唸還要擔心畢業找不到工作,我們不要時不時受到詐騙集團或強盜的哄騙與威脅,我們不要食衣住行的來源是黑心的或不安全的。我們需要被教導真正合乎大自然需要的行為及生活觀念,讓我們生活的環境變得更安全、更舒適,而不是政治式的口號喊一喊就算了,我們要實質的改善。
很可惜,我們的政府做不到,不管是哪個政黨都一樣,事實上,我們的政府什麼都做不好:民生條件、醫療、衛生、教育、交通、安全‧‧‧。但我們也讓這樣的政府領導不是嗎?我們有用什麼樣的方式督促我們的政府嗎?或我們有做了些什麼有幫助的事?
當一個社會生了病,造就出生病的人,這些人去做出了病態的事,讓我們不能接受,於是用最簡單的方式:除去他們,自認這是為了正義,為了大部份的人好。我同意有一些案例存在,可以讓我們永遠警惕,並且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,然而,除去他們之後,是不是我們從此就安居樂業了呢?是不是這個社會就再也不會有變態的人出現?
或者我們應該去從源頭改善,讓這個社會變健康、變正常,就不會再孕育出病態人格的人了,這會不會是一個比較一勞永逸的辦法?
當我們不再因政治立場不同而對立、因經濟條件不同而勢利、因外貌而取人、因智力或生理差異而歧視,並多給有需要的人一些機會,會不會因此減少一些人產生邊緣性格?如果我們對彼此多一些寬容、諒解與合作,誤會與糾紛是不是會減少一點呢?如果我們常懷惻隱之心與善意,社會上的溫暖是不是會多一點?
我們口口聲聲說要生活在一個和樂的環境裡,但我們自己有為這個目標做些什麼嗎?我們有沒有可能在無意中做了幫兇?一個乾乾淨淨的初生嬰孩,過了幾年變成了欺侮同學的年輕學子,是怎樣的環境讓他們變成這樣?他們長大之後,會不會變成犯下重大案件的死刑犯?如果是你我的孩子,該怎麼辦?讓法律直接給他們一槍,就算了卻了正義嗎?
關於死刑,我真的很難說要贊成還是反對,但我們真的需要深切的想一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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